服务热线
025-86661218

关于《原徐州振兴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40打印字号:

原徐州振兴化工厂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沛县敬安镇,东至郑集北支河,西至范敬线,北至五范线占地面积1809m2(约2.7135亩)调查地块1990年前为农田,种植农作物;1990-1998年建设徐州得力化工厂,主要以粗苯酚为原料生产苯酚1998年,徐州振兴化工厂经法院拍卖获得该地块,主要从事以抗氧化剂168(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亚磷酸酯)为原料生产2,4-二叔丁基苯酚。为响应政府号召,20189月地块内徐州振兴化工厂停产关闭,生产设备拆除,厂房闲置;20205月地块内东北角精馏车间、东南角蒸馏车间完成拆除,中和水池与循环水池完成填土平整,填土为调查地块西侧农田土壤。目前地块内仍存在部分建筑物,主要为锅炉房、杂物间、浴室、厨房、办公室、门卫室、配电房和危废仓库。2021年初至2022年底,调查地块外租给集装箱租赁单位用于存放外租的集装箱,未从事工业生产。地块自2018年年底至今未再从事工业生产活动。徐州振兴化工厂地块在前期的重点行业用地调查时,虽只对该地块进行地块风险筛查工作,未对地块进行采样分析,但本地块属于从事过化工重点行业企业遗留地块,且生产年限较长,故列为高风险遗留地块,需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2年,徐州市沛县敬安镇人民政府委托兆能安全环境科技(徐州)有限公司对调查地块进行调查,在进场采样阶段发现地块循环水池内存在不明性质的固体废弃物填埋,挖出的不明固体废物性状为半固态粘稠状、杂色、有刺激性气味,共计1162.6kg,暂存于振兴地块仓库内,暂存期间做好了防腐防渗措施,202312月与其他挖出的危废一并进行处置

由于前期采样调查阶段发现调查地块内存在不明性质的固体废弃物填埋,徐州市沛县敬安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叫停了调查工作,兆能安全环境科技(徐州)有限公司未继续进行采样监测工作。为了掌握调查地块填埋物的填埋深度和填埋范围,更好的开展后续工作,20237月徐州市沛县敬安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南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徐州振兴化工厂疑似填埋点土壤探测调查方案》(2023923日通过评审)根据《土壤探测方案》,2023年9月25日江苏南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探测,以确定疑似固废填埋范围及深度。20231013日至17日江苏南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调查地块内疑似填埋固体废物进行清挖,目前清挖及处置工作已完成。

江苏南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开挖清理出的固体废物进行危废鉴别工作,根据样品检测结果和汇总分析,调查地块内挖出的五种固体废物均为危险废物。超标指标为苯酚、1,2-二氯乙烷、毒杀芬、石油溶剂,判断五种危废具有毒性特质特征(浸出毒性、毒性物质含量)的危险特性。

202312月,沛县敬安镇人民政府委托徐州绿源中天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对鉴别出的五种危废进行处置,目前调查地块内清挖出的五种危险废物均已清出场地。2024724日,《原徐州振兴化工厂地块填埋固体废物清挖及处置效果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

调查地块土地规划用途未确定,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5.3.1条款规划用途不明确的,适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控值的要求,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按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调查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或者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的”,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的要求,202310月沛县敬安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南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了解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状况,为地块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本次调查前后共进场四次采样,初步调查一次,详细调查三次,调查地块土壤共布设37个监测采样点(不含对照点)、17个潜层地下水采样点(不含对照点)、5个承压层地下水采样点,检测指标涵盖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 2018)中规定的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必测45项、pH值、石油烃C10-C40、苯酚、氨氮、钡、氟化物、13-二氯苯、毒杀芬

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土壤中共8种污染物超标,分别是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甲苯、石油烃C10-C40);浅层地下水中共13种污染物超标,分别是挥发酚、镍、砷、石油烃(C10-C40)、钡、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1,1,2-三氯乙烷、苯、氯苯、1,2-二氯苯、甲苯、苯酚;承压水中挥发酚石油烃C10-C402种污染物超标。

综上所述,原徐州振兴化工厂地块存在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计算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浓度水平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的情况。调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本次调查的结果分析,针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以及治理修复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虽然调查地块饱和含水层渗透性低,为弱透水层,不利于污染迁移扩散,但地下水污染成分复杂,污染面积大,一旦地层破坏,导致污染扩散,将产生显著的环境风险。且地下水污染已迁移出厂界,需加强地块外地下水的污染防控措施,从而避免受污染地下水的进一步扩散。

2)现场土壤采样钻探过程中,发现许多土壤点位存在刺激性气味。虽然大量存在异味土壤点位采集的样品,实验室检测结果表明暂未发现污染物超标情况,但导致异味产生的有机污染物可能存在人体健康风险,因此,调查地块未来进行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时,应尽量避免异味扩散。

3)基于以上调查结论,调查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且地下水污染表现为一定程度的迁移至场地外,但地块面积较小,工程修复难度较大,建议主管部门短期内采取制度管控和有效的生态修复措施。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推进腾退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

(4)调查地块外部分地下水点位存在污染物超标情况,后续对场地进行管控或修复时,为保证修复彻底且保证不再影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应设置污染阻隔设施,防止地块对周围背景环境造成影响。


        委托调查单位:沛县敬安镇人民政府

        报告编制单位:江苏南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腾辉

        联系电话:18896805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