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25-86661218
当前位置:江苏南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正文

关于《原徐州恒业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3 浏览:186打印字号:

原徐州恒业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沛县敬安镇宗楼村,东至沛敬大沟、沛敬线,西至农田,南至村庄道路,北至农田,根据现场踏勘、卫星图及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敬安国土资源所访谈可知地块面积4169.3m2(约为6.25亩),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890594°,北纬34.547086°

调查地块1987年前为农用地,种植农作物;1987年建设成为沛县光华化工厂,生产氯化石蜡;2013年原徐州恒业化工有限公司租用该地块生产氯化石蜡,副产物为盐酸和次氯酸钠;2016年年底原徐州恒业化工有限公司停产,地块南部、二道门南侧的生活办公区拆除建设宗楼村村委会;2020年地块拆除了东北角和西侧的罐体以及地块中间的生产车间,地块闲置,20215月地块开始进入制度性管控状态;2022年地块由村委会出租给徐州千润高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块北部、二道门北侧完全拆除原构筑物并新建厂房,经沛县敬安镇人民政府发现后立即叫停,现地块已进入管控状态,不再利用;故地块自2016年年底至今未再从事工业生产活动

调查地块土地规划用途未确定,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 5.3.1 条款规划用途不明确的,适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控值的要求,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按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调查评价。

1)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于20238月开展,项目组通过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经过资料的整理分析并结合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主要如下:

调查地块生产期间具有氯化预反应釜、氯化主反应釜、脱气釜各1台,主要从事氯化石蜡的生产销售,副产物盐酸和次氯酸钠,主要原辅料为液氯、液蜡、氢氧化钠;生产工艺为原料液蜡从液蜡中间罐用齿轮泵送至液蜡预热釜,预热至 50℃,搅拌15min分钟,然后用压缩空气至压至氯化预反应釜。氯气先进入氯气缓冲罐,然后进入氯气加热器预热,最后经氯气分布器进入氯化主反应釜(首次开车在氯化反应釜放入一定量液蜡)。在反应釜中氯气与液蜡进行反应,反应过程中,反应混合液(液蜡、氯化石蜡混合物)由循环泵强制循环,当主釜反应液相对密度达到1.25时,即停止反应,将主釜氯化石蜡压至脱气釜脱气,再将副反应釜物料压至主反应釜,之后副反应釜再进料开始下一个反应期。尾气含有生成的氯化氢气体,通过吸收处理得到副产品盐酸,剩余尾气经碱液吸收处理后,得到副产品次氯酸钠,尾气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企业生产期间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和环境污染事件。

调查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敏感目标有宗楼村、沛敬大沟和农田。调查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需要关注的潜在污染源为:地块东侧120米处有一处小型的家庭家禽养殖场,地块西北方向320米处有一处较大的家禽养殖场,饲养时家禽的排泄物中含有少量氨氮通过大气沉降和地表径流迁移至调查地块,但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地块东侧85米处有一处粮食收购点,地块北侧200米处有一处粮食收购点,粮食收购点仅存在运输、搬运及传送带等设备,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少量机油、汽油,其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可能会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但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调查地块东侧140米处为徐州居叶香家具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7529日,经营范围包括木质家具制造、销售,由于该企业为非重污染企业,地块距离调查地块较远,中间隔着沛敬大沟,且废气处理设施完备,生产期间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和环境污染事件,因此该地块的特征污染物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调查地块利用历史、平面布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三废产排情况等信息,确定重点关注区域为原仓储区、原生产区、原成品罐区、原原料罐区、原盐酸罐区、原锅炉房。通过分析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特征污染物和迁移途径(表 3.6-8),初步确定调查地块的特征污染物为pH、石油烃(C10-C40)、氯离子、汞、砷、氟化物、苯并[a]芘、氨氮、苯、甲苯、二甲苯。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存在明确的重点区域和特征污染物,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第二阶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识别的调查区域,本次调查土壤采样采用系统布点法同时结合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本地块调查过程中共设置18个土壤采样点(包括1个对照点位),现场共采集72份土壤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含4份平行样品)。检测因子为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45项必测项目(含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汞、砷)、石油烃(C10-C40)、氯离子(土壤)、氟化物、氨氮

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pH值范围8.15~9.49,本次送检的68个土壤样品中16个样品呈无酸化或碱化,40个样品呈轻度碱化,12个样品呈中度碱化;VOCs检出了氯仿,检出率为13.24%,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氯离子、氟化物的检出率均为100%,氨氮、氯离子这两项为常规因子,无对应筛选值;氟化物的检出值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计算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氨氮、氯离子的检出值较对照点较高,氟化物的检出值与对照点基本一致;重金属、石油烃C10-C40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地块共设置5个地下水监测井(包括1个对照监测井),采集6份地下水样品(含1份平行样品),全部送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地下水检测因子为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45项必测项目(含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汞、砷)、GB/T 14848表一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含氯化物、氟化物、氨氮)、石油烃(C10-C40)。

检测结果表明,总硬度(W2W3)、溶解性固体总量(W2W3W4)、氯化物(W2W3W4)、钠(W4)未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属于表1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是常规污染物,不属于有毒有害指标;本次采集的4个地下水样品未检出SVOCsVOCs1,2-二氯丙烷在W2W4有检出,但检出值较低,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总石油烃均有检出,检出值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结论

基于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调查分析结果,该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于后续地块开发利用。

委托调查单位:沛县敬安镇人民政府

报告编制单位:江苏南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腾辉

联系电话:18896805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