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徐州圣都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8 浏览:160打印字号:大中小
一、基本情况
原徐州圣都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沛县经济开发区(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6.906618°、北纬34.783683°),沛龙公路沟、汉源大道以西,曹参路以南,该调查地块占地面积58847.48 m2(约88.27亩)。根据《沛县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的规划用地类型,调查地块权属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M2),属于GB36600第二类建设用地。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10月。根据调查,该地块在2011年之前为农田,2011年建成徐州圣都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超精细钢丝和钢丝电镀生产,2021年7月停产,2023年10月设备拆除,厂房处于闲置状态,至今未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除办公楼、门卫室、食堂、厂房、电动车棚、纯水制备间、变电站房、酸碱仓库保留完整外,其余构筑物均为拆除后净地。地块四周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农田和河流。根据调查地块及周边企业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的特征污染物为:pH、铜、锌、铁、铬、铝、六价铬、总磷、全氮、氨氮、石油烃类(C10~C40)、氰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硫化物,调查地块内重点区域为粗拉车间、细拉车间及热处理车间、酸洗磷化车间、磷化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酸碱仓库、电镀污水处理站、危废库、皂液循环水池。综上,本地块存在确定的重点区域和污染源,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对调查地块区域范围内的各环境介质污染情况进行分析,结果如下:
(1)根据数据分析结果,本次调查送检土壤样品共333组,pH值范围是7.56~8.96,呈现无酸化或碱化至轻度碱化特征;其余检出因子为铜、镍、铅、锌、铬、镉、砷、汞、铝、铁、氯仿、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氯乙烯、石油烃类(C10-C40)、氟化物、总磷、全氮、氨氮和硫化物。其中铜、镍、铅、镉、砷、汞、氯仿、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氯乙烯、石油烃类(C10~C40)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但对照点和地块内均存在重金属砷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金属铬、氟化物的检出值未超过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氨氮的检出值未超过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铝、铁的检出值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计算风险筛选值。总磷、全氮和硫化物为常规因子,无对应筛选值,通过与对照点背景值进行比较分析,总磷、硫化物检出平均值块与对照点基本一致,地块内全氮检出平均值超对照点的0.38倍。
(2)本次调查发现地下水主要赋存在场地浅部粉土中的第四系孔隙潜水,地下水稳定埋深是1.86~2.63m,地下水流向是自西南向东北。取样发现总硬度(W2、W4、W5、W7、W10、Z1)、溶解性总固体(W4)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属于表1中的感官性和一般化学指标,是常规污染物,不属于有毒有害指标;总氮(W2、W7、W9、W10)检出值超过地表水GB3838中IV类标准限值,根据环办〔2011〕22号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总氮不作为日常水质评价指标”,因此总氮作为评价水体富营养化的一般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12个地下水样品均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检出值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磷检出值低于GB 3838-2002 IV类标准限值,其余检出污染物污染物检出值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标准值限值,金属铬检出值与对照点基本一致。
三、调查结论
综上,基于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调查分析结果,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相应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于后续地块开发利用。
委托调查单位: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报告编制单位:江苏南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腾辉
联系电话:18896805981